根據環保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項目負責人崗位人員,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項目負責人
招聘人數:若干
二、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
(一)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行業標準、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代表公司履行合同,主持項目部工作,制定項目管理目標,建設項目管理團隊。
3.組織制定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情況。
4.建立內部組織機構,明確各類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定期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
5.貫徹公司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體系方針與目標,建立項目部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證體系,并有效運行。
6.依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項目資源優化配置,對項目實施全過程進行組織、協調和控制。
7.按照公司下達的《標后預算》,組織編制項目成本計劃,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嚴格控制成本費用支出,提高工程效益。
8.嚴格履行與公司簽訂的有關項目管理的責任書或任務書,并進行階段性目標控制,確保項目目標的實現。
9.接受上級領導和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匯報工作,正確處理與上級的關系。
10.協調和處理項目部的內、外關系,為項目正常施工創造有利條件。
11.建立項目風險防控體系,識別和評估項目風險因素,制定控制措施,防范或降低項目風險。
12.負責催收工程款,合理使用項目資金,進行授權范圍內的利益分配。
13.嚴格財務制度,正確處理國家、企業與個人的利益關系。
1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任職條件
1.高度認同公司的戰略追求、核心價值觀和企業文化,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素養。
2.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溝通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以及較強的團隊協作意識和奉獻精神。
3.工作經驗不少于5年,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持有國家注冊一級建造師證書。
4.具有市政、水利、房建等專業施工項目相關業績,業績信息在相關網站上真實可查。
5.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要求。
6.業績突出、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相關條件。
三、薪酬待遇
年度薪酬標準不低于20萬元(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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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建筑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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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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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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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保稅區躍進路航運服務中心9號樓(天航局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