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一)根據上級主管單位和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訂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就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
(二)負責公司日常及節假日安全、消防、職業衛生、特種設備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并作好記錄。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三)組織及記錄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方面應急演練。
(四)迎接上級機關、單位對公司的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相關工作的督導、檢查。
(五)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要求完成特種設備建檔、注冊、普查、登記等工作,辦理特種設備停用、重新啟用、報廢手續。
(六)對新入職員工、工傷復工、轉崗人員、三方來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組織宣傳、教育活動。
(七)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及時辦理工傷認定手續、組織參加傷殘鑒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報銷工傷醫藥費、核定住院伙食補助費。
(八)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要求,組織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崗前、崗中、離崗),發現問題及時復查或建議調離,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并按期開展職業病防治培訓。
(九)按要求填報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平臺信息。
(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任職條件:
(一)年齡二十二至三十五周歲,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者優先錄用,有安全、環保、管理類相關專業知識或相關經驗者優先。
(三)熟練掌握office辦公軟件,熟悉PPT、視頻制作等軟件的使用。
(四)有較強的安全管理意識、服務意識,并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能力。有組織大型活動經驗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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