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區面向2019年畢業免費師范生、定向綦江小學全科教師、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師結構,充實教師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9年畢業的免費師范生、定向綦江小學全科教師和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我區面向2019年畢業免費師范生、定向綦江小學全科教師和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師54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綦江區面向2019年畢業免費師范生、定向綦江小學全科教師和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師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2,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年齡35周歲及以下,取得中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高級職稱者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日。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轉正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現場資格復審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
2.報名地點:綦江區文龍街道九龍大道天星大道55號(南州中學大門旁)綦江區教育委員會人事科。聯系人:李光余,聯系電話:座機023-85888907,手機17323999101。
3.報名時必須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綦江區面向2019年畢業免費師范生、定向綦江小學全科教師、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1);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證、學歷和相關證書原件。
(3)定向綦江小學全科教師、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須提供定向綦江的協議。
(二)考試考核
此次公招考試考核方式分別為:定向綦江小學全科教師崗位采用模擬上課+學業成績計分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模擬上課的方式進行。
1.考試考核時間
考試考核時間定于2019年8月10日,請所有考生于2019年8月9日上午9:00-12::00到綦江區人力社保局綜合科(具體地址:綦江區文龍街道通惠大道69號市服務中心a棟506房間)領取應試人員考試須知,考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應試人員考試須知為準。
2.考試考核(模擬上課)
考試考核采取模擬上課的方式進行,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教委統一組織。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師基本功和素養,分值100分,成績達到60分者方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3.學業平均成績得分。定向綦江小學全科教師根據培養學校提供的學業平均成績計算得分(保留兩位小學)。
4.確定總成績及擬招聘人選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1)定向綦江小學全科教師考核總成績=模擬上課成績×70%+大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30%。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2)其他崗位考核總成績=模擬上課成績。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試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在綦江區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對初步確定招聘人選組織實施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安排和要求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試合格人員按考試總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職稱、考試考核總成績和擬聘崗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五)聘用與待遇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擬聘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優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經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6年及以上,招聘單位服務3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qjrs.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并保持通訊暢通。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七、其他
招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撥打咨詢電話:
招考政策咨詢: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023—87268706)。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本簡章由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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