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2019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
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四)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26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本簡章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六)特別說明
條件要求上,如35周歲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歲;崗位設置上,如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
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27-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樓109室)
3.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所需材料詳見《現場報名所需材料》(附件2)。
資格初審合格者,在現場報名時領取《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件前往參加考試考核。
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筆試,面試項目為綜合面試。
(一)筆試。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寫作水平測試。考試時間初定為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筆試時間60分鐘。考試地點為:大足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三樓。
(二)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時間12分鐘。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時間初定為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面試地點為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具體時間及地點報名時告知。
考生筆試各科成績未達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一般二級甲等以上)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區政府公眾網站“人力社保局欄目”(網址http://www.cqdz.gov.cn/lbj)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與招聘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應約定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相關事宜,未滿服務期的應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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