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綦江區教育事業單位公費師范生考核招聘58人。更多招考資訊,備考干貨,筆試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今日招聘網教育獲取。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的綦江公費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1.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綦江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1名;
2.面向我市為綦江區訂單定向培養的2023年應屆畢業的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員7名;
3.面向我市為綦江區農村小學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23年應屆畢業全科師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員50名。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市內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16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3年畢業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由院校簽章的2023年《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且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應聘人員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職員9級以上,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具有教師資格條件的,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時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