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事業單位2023年面向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公選王遴選網訊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現面向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遴選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遴選方及人數
本次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具體遴選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遴選范圍和對象
(一)遴選范圍。
江津區以外的在編在崗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不含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按規定有最低服務期或原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期的,在報名時應已滿最低服務期。?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按規定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無違法違紀記錄,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
4.具備崗位所需的國家規定的職業(執業)資格條件。
5.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身體素質及其他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7.現聘在與遴選崗位相當層次的崗位等級及以上或符合轉崗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遴選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現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國家規定或單位約定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公費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選)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工作經歷。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
(五)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六)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名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并在面試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還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專業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名人員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目錄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七)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本次遴選各環節時間、地點等安排如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