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訂單定向公費師范生公開招聘一批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一)面向我市為江津區公費培養的2024年應屆畢業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公費師范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
(二)面向我市為江津區公辦幼兒園公費培養的2024年應屆畢業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29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4年應屆畢業公費師范生應憑已取得(應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條件的,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如未按時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所指2024年應屆畢業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地點等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報名時間。
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報名地點。
重慶市江津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重慶市江津區濱江新城濱江商務大廈〈區政務服務中心〉A2棟,乘坐7號、8號、9號電梯到5樓533室)。
(三)報名材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3)1份;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畢業(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4.招聘崗位要求的定向培養協議、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現場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報考資格的相符性。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應試人員面試須知》,考生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說明原因。
五、考試考核
主要采取綜合考核方式進行,考核內容包括大學期間學業成績、大學期間表彰獎勵、面試。
(一)大學期間學業成績、大學期間表彰獎勵。
按照《定向江津區的小學全科公費師范畢業生考核招聘實施辦法(試行)》(附件4)組織實施。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應試人員面試須知》。面試采取試講方式,主要對考生的專業理論、專業實踐能力進行測試,分值100分,時間不少于10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各崗位開展面試的具體方式詳見本公告附件1。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缺考或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規則。
總成績(即綜合考核成績)按《定向江津區的小學全科公費師范畢業生考核招聘實施辦法(試行)》(附件4)計算。
總成績=大學期間學業成績×40%+大學期間表彰獎勵得分+面試成績×5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