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