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下半年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聘18人。更多招考資訊,備考干貨,備考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重慶今日招聘網教育獲取。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招聘非事業編碩士18名,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下半年非事業編碩士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6日,如“30周歲以下”,指未滿31周歲,在1992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本公告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附件2、3)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學校專業資格審核小組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0周歲以下,均含30周歲。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相應佐證材料。學校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在專業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一)報名
報考人員通過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人才招聘網(網址:http://hr.sxyyc.net/zp.html#/)進入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推薦使用谷歌、360極速、firefox等現代瀏覽器或者IE11瀏覽器,使用IE11瀏覽器時不必設置兼容性視圖)。報名通道開放時間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11月18日23:59。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名系統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學校在報名系統進行資格初審,于2023年11月20日17:30前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三)資格初審復議
報考人員須在11月20日17:30-11月21日17:00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1.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11月21日17:00前聯系人事處申請復議。
2.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須在11月21日17:00前聯系人事處進行信息更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
對審查不合格的,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凡資格審查通過者,不得更改報考崗位。
(四)資格審核合格名單公布
初審合格名單于報名截止后7日內公布在學校官網(網址:http://www.sxyyc.net/)以及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人才招聘網(網址:http://hr.sxyyc.net/zp.html#/)通知公告欄。
(五)打印準考證
報名審核通過者,于2023年11月22日9:00起至11月25日9:00前登錄重慶三峽醫藥高等專科學校人才招聘網(網址:http://hr.sxyyc.net/zp.html#/)“個人中心”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無法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請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在心理測試、專業面試、綜合面試等環節都需要出示準考證。
(六)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學校緊缺崗位的,經學校研究決定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