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推薦:2022年教師招聘考試面授課程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重慶市梁平區教育事業單位2022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6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境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境外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各學年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所有考生均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崗位一覽表》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專業學科出具相應方向證明和畢業成績單,如“教育學(語文方向)”,考生所學專業應為“語文”方向,持有“教育學類”專業(以畢業證名稱為準)畢業證的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語文方向”的證明,同時提供畢業成績單。若畢業證書已明確體現有“語文”方向,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其余學科以此類推。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附件4)、《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附件5)、《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6)進行。考生所學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所有報考人員應持有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其中語文學科教師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證書。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如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考試合格證明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
2021年、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對2021年、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按“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名應聘相應崗位,如被用人單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師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未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之一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以及2021、2022年畢業的大學生退役軍人,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推薦閱讀:
教師招聘考試公告
教師招聘考試大綱
教師招聘職位表
教師招聘報名時間
責任編輯:云云
華圖2022重慶教師備考交流群
熱門標簽:梁平縣教師招聘公告
<上一頁123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