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教研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
一、學校簡介
中共重慶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體制,是重慶市委、市政府直接領導下培養黨員領導干部、理論干部和國家公務員的學校,是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干部的主渠道,是開展理論研究和決策咨詢的機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門。
學校位于重慶市九龍坡區,占地面積360畝,是重慶市首批“十佳園林式單位”。建有中央黨校教學基地、國家行政學院教學科研基地、重慶市應急管理培訓基地和20個市內實踐教學基地。擁有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3個、二級學科碩士授權點3個、專業碩士授權點1個(mpa)、市級重點學科3個。具有先進的教學科研條件和信息化設施,數字資源建設走在全國省級黨校行政學院前列。
學校一貫重視人才工作,不斷完善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激勵等政策,為人才成長、發揮作用創造一流環境。現教職工360余人中,有專業技術人員130人,其中正高35人、副高41人,博士59人。擁有省部級以上專家20余人,其中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5人、重慶市學術帶頭人4人、重慶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重慶市杰出人才1人、重慶市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1人、全國黨校行政學院系統精品課教師2人。
新的歷史時期,學校正積極貫徹中央、市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努力建設高水平、有特色、創新型、開放式、現代化的一流省級黨校行政學院,誠邀八方英才加盟。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招聘部門 | 招聘崗位 | 名額 | 專業(方向)要求 | 學歷學位 | 崗位類別及等級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教師1 | 4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哲學教研部 | 教師2 | 2 | 哲學類 | 博士研究生 | 專技10級及以上 |
經濟學教研部 | 教師3 | 1 | 政治經濟學(資本論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專技10級及以上 |
科社教研部 | 教師4 | 2 | 政治學理論、科學社會主義、國際政治、外交學、中外政治制度及相關專業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黨史教研部 | 教師5 | 2 | 歷史學類、政治學類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黨建教研部 | 教師6 | 2 | 黨史黨建、中國近現代史、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學理論及相關專業 | 博士研究生 | 專技10級及以上 |
公管教研部 | 教師7 | 3 | 公共管理學類、政治學理論、中外政治制度及相關專業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法學教研部 | 教師8 | 3 | 刑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及相關專業 | 博士研究生 | 專技10級及以上 |
經管教研部 | 教師9 | 2 | 工商管理類、世界經濟、國際貿易學、區域經濟學及相關專業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社會和文化教研部 | 教師10 | 1 | 社會學類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應急管理培訓中心 | 教師11 | 2 | 管理學類(應急管理方向)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決策咨詢中心 | 研 究 | 1 | 黨史黨建、公共管理學類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探索》編輯部 | 編輯1 | 1 |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科學社會主義、政治學理論及相關專業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重慶行政》編輯部 | 編輯2 | 1 | 中國語言文學類、公共管理學類、法學類 | 博士或碩士研究生 | 專技12級及以上 |
合計 | 27 |
1.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3.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方向)、學歷學位等要求。其中,碩士研究生須畢業于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國社科院、國家重點高校(含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4.理論功底扎實,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或潛質,能勝任招聘崗位工作。其中,經濟學教研部崗位應聘人員近5年內須在cssci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下同),其余崗位應聘人員近5年內需主持完成過課題或在核心期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
5.身心健康,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6.博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碩士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本簡章發布之前一日)。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和其他必備條件。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17:00截止。
2.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郵寄報名和現場報名三種方式。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將《報名登記表》(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相關佐證材料發電子郵件、郵寄或直接交到我校組織人事處。
(2)佐證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本科以來的學歷學位證(在國外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下同),以及最近5年承擔的課題(需提供立項、結項證書)、在cssci期刊或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錄和正文頁)、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照片或掃描件(原件考核時提供)。
(3)往屆畢業生須注明現單位(或檔案所在單位)及職務職稱。
(4)應聘人員與其他單位簽有工作協議的,須在“備注”欄說明。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二)考試考核
我校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和業績審查,審查通過者進入考試考核環節(各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一覽表適時公布)。考試考核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情況適時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另行通知,主要采取專業測試和綜合測評的方式進行,總成績100分。
1.專業測試
教師及研究崗位采取試講和學術答辯方式進行專業測試(其中碩士研究生須先參加專業筆試);編輯崗位采取學術答辯方式進行專業測試(須先參加專業筆試)。
專業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必需的職業素養、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等適崗能力,分值100分。
2.綜合測評
采取交流、答辯方式進行綜合測評,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調等綜合能力,分值100分。
3.教師及研究崗位博士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綜合測評成績×40%。
4.教師及研究崗位碩士和編輯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筆試×30%+專業測試成績×30%+綜合測評成績×40%。
考試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根據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同意聘用的評委不足評委總數的三分之二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同意聘用的評委數、學歷學位、專業測試成績、綜合測評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規定,結合崗位實際要求執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招聘部門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缺額的,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的考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考察
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復審其資格條件。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學校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聘崗位等。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學校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其中,應屆畢業生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以通知為準。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最遲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派遣證,并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在國外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須加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優惠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政策規定,享受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還可享受我校以下優惠待遇:
1.根據學校房源情況提供住房1套供本人租用(租金按政策規定執行),或提供過渡宿舍1間和購房補貼20萬元;
2.提供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共6萬元;
3.提供筆記本電腦1臺。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將結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將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160號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
郵編:400041;
電話:023-68590624、13983849948(王老師)、13618357947(向老師)。
郵箱:cqdxszk@163.com。
(二)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負責解釋。
(三)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該郵箱不接受簡歷):25229120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