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住房城鄉建委審核、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核準,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學院簡介
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建校于1956年,是一所集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行業技能培訓、工程質量檢測為一體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位于重慶市主城南岸區茶園,占地500余畝,現有學生8000余人,2017年成為重慶市優質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學院充分彰顯城鄉建設行業特色,2015年建成重慶市高職院校首個bim實訓中心,2016年“重慶市建筑產業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落戶學院,2016年學院入圍“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2018年學院獲批重慶市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裝配式建筑應用技術推廣中心,2019年學院獲批山地城市智能道路檢測重慶市高校工程中心,并榮獲“重慶市第一批智慧校園建設示范學校”稱號。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人。具體崗位招聘計劃及崗位信息見《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自愿在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服務5年以上,服從學院工作安排;
5.符合《崗位一覽表》列出的其他條件;
6.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未滿36歲,在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年齡要求: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應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40周歲及以下。
7.在國內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學信網”認證。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資格現場復審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在職人員須取得現單位同意后報考。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2.報名工作由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組織實施。符合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者,下載《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及《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統計表》(以下簡稱《信息統計表》,見附件3),連同本人詳盡簡歷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投寄至學院組織人事處郵箱rsc@cqjzc.edu.cn。報名郵件請以“2019年公招+招聘部門+崗位名稱+姓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內)。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崗位所屬部門按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者提供的《報名表》進行初步審核后,報組織人事處進行進一步審核。審核合格者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學院官網(信息通知欄)公布。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學校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三)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于9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持相關材料到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厚德樓411學術報告廳參加資格復審及現場報名,并領取準考證,現場資格復審須由報名者本人參加。
復審材料:
1.《報名表》1份(附件2,自行下載并用a4紙打印);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記照片2張;
4.學歷學位(含前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以及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信網>;的學籍驗證報告及學校蓋鮮章的就業推薦表1份;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
5.在職人員提供單位同意(誠信)報考事項(蓋單位鮮章),已取得學歷學位證但未就業人員現場簽訂誠信報考承諾書;
6.其他證明材料:包含報名崗位所要求的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材料、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用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和勞動合同佐證)、相應職稱、職業資格、外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成功后按規定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根據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各崗位報名情況、資格審查情況、繳費情況一覽表于資格審查結束后公布于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官網信息通知欄。
(四)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按通知要求準時參加由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組織實施的考試考核。
1.開考比例
各招聘崗位按照1:3的開考比例開考;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2.時間及地點
根據報名情況適時組織,暫定在2019年9月,具體時間、地點在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網站( http://www.cqjzc.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 考試考核方式及流程
(1)教師崗位(包括教師、實訓教師)
教師崗位考試考核方式依次為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心理測試、面試。其中建筑與藝術系的教師崗專業能力測試包含上機實作。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該崗位招聘人數按1:6比例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環節。若最后一名專業能力測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能力測試。若實際報考比例低于1:6的,則全部進入專業能力測試。
按照筆試、專業能力測試的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該崗位招聘人數按1:3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筆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單科成績均需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和試講的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