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江北區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隊伍教育教學水平,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相關規定,經研究,并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公開選聘優秀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計劃選聘江北區教育事業單位教師19名,具體崗位詳情見《江北區教委下屬事業單位2019年選聘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簡稱《選聘崗位表》)。
二、選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黨的領導,熱愛祖國,思想政治素質好;
2.遵紀守法,師德師風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備引進崗位需要的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
4.身心健康,符合選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須為從事所報考崗位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區外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教師(不包括按規定應履行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且近5年年度(聘期)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檔次(截止到報名開始前一天)。
6.須經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以下人員不屬于選聘、考核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指未滿41歲,即1978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原則上應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具有所報考層次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3.普通話需達二級乙等,報考語文教師崗位需達二級甲等。
(三)業務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作為引進對象:
1.區(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
2.近五年內(2014年9月1日起至今)獲得省部級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科研機構賽(說)課二等獎或獲得區(縣)級賽(說)課一等獎及以上;
3.指導學生獲得教育部或中央教科所頒發的國家級獎項;
4.近五年內(2014年9月1日起至今)榮獲區縣及以上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班主任”或“優秀德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或獲得區縣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賽一等獎。
具有下列情形者,選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1)同時具備“業務條件”兩項者,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可放寬到二級教師。
(2)同時具備“業務條件”兩項者,且具有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即:1973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同時具備“業務條件”兩項者,學歷條件可放寬到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江北區教委(江北區金港新區16號,區行政中心4樓東廳會議室)。
聯系電話:區教委67878662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如報考人員本人不能到場應出具委托書,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流程: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需提供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崗位聘用文件或聘用呈報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獲獎證書等資質業績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簽署誠信承諾書保證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聘資格。
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5.資格審查:按簡章公布的選聘對象及條件要求,由區人社局和區教委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遞減選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選聘計劃。因報考崗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而取消選聘計劃的考生,接到江北區教委通知后,可于2019年7月21日9:30至12:0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
(二)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由區人社局和區教委按照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不低于3:1的比例,對報考人員統一組織專業知識和課堂教學能力的考核。凡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低于3:1比例的崗位,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其中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超過10:1的崗位加試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按照筆試成績高低以10:1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能力考核人選,若最后一名進入專業能力考核人選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進入。筆試成績不帶入專業能力考核。
筆試時間初定于7月23日,詳見江北區教育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jbjy.cqjb.gov.cn/)通知公告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