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照片審核。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報考人員可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若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將會退回,報考人員須在“當前招聘”欄中重新報名。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5月17日中午12:00時前修改信息,工作人員將對修改后的信息重新進行資格初審。
(三)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報名審核通過后,須在2018年5月18日中午12:00前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本專科崗位每人100元,貧困生崗位免交報名費,研究生崗位不通過網上繳費,面試資格復審通過后繳費),確認參考。網上報名通過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通過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本專科崗位人員(貧困生崗位網上通過照片審核后即可按規定時間打印準考證,研究生崗位無需打印準考證),于2018年5月28日中午12:00- 6月1日下午17:00時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開考比例
研究生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本專科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按照四舍五入計算)。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崗位,由區人力社保局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在規定時間內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
(六)發布報名情況。報名繳費人數,將在2018年5月24日左右在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招公選”欄發布,請考生及時查看。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五、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
(一)研究生崗位不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
(二)本專科崗位
1.公共科目筆試
時間及地點:初定為2018年6月2日(星期六)、大足城區內,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及分值:教師崗位(含崗位207)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區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為《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崗位207、236、269除外),其他崗位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均為100分。
2.專業科目測試
時間及地點:專業科目測試初定為2018年6月2日(星期六)、大足城區內(其中:崗位01專業科目測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6月3日,崗位05專業科目測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6月4日,崗位08專業科目測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6月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測試科目及分值:具體內容及方式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于考試后2周左右在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招公選”欄及報名系統中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六、面試資格復審
研究生崗位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本專科崗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按報考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面試資格復審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如達不到1:2的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面試成績不低于同一面試組其他進入體檢考生的面試最低成績才能確定為體檢對象。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將在重慶市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招公選”欄發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二)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本人簽字確認的誠信承諾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方向佐證材料(如成績單)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各類資格、等級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攜帶加蓋學校公章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成績單或學歷及專業證明和成績單,《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須標明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等內容;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5);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附件6);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貧困生崗位還需提供以下資料,零就業家庭畢業生提供區就業部門蓋章并簽字認定的書面證明;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畢業生出具區主管扶貧部門蓋章并簽字認定的書面證明;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提交由區民政部門蓋章并簽字認定的書面證明;考生本人與家庭分戶或因高考升學戶籍發生變化的,提供由變化前戶籍地派出所蓋章認定的原戶籍及遷出、分戶原因證明。以上書面證明均需簡章發布后到面試資格復審期間出具的方予認可。本人殘疾的考生需提交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區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的,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沒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