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三峽學院始建于1956年,是三峽庫區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國智慧校園建設試點單位、中美應用技術教育“雙百計劃”成員單位、重慶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單位、重慶市高校美育改革和發展實驗校,重慶市首所倡導“綠色教育理念”、力推“綠色教育產教融合”的本科高校。201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重慶三峽學院2023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好的職業素養;
4.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7.具體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但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如“40周歲以下”,指未滿41周歲,在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其中,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應屆畢業生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其中應屆畢業生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附件3、4)、《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附件5)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6)進行專業資格審核。考生所學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40周歲以下,均含40周歲;專技10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三峽學院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官網及時通知。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17時期間,下載填寫《重慶三峽學院2023年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后,將報名表和其它資格初審所需材料(詳見《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附件7)以掃描件的形式壓縮打包,以“姓名+應聘部門+應聘崗位+博士”命名,發送至報考郵箱(學校崗位請同時發至崗位對應學院聯系郵箱(見附件1)和人事處郵箱rsc@sanxiau.edu.cn,重慶三峽農業科學院崗位請發送至776715221@qq.com),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附件內容,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報名關鍵信息記錄。填報內容和提交材料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
(二)資格初審。
招聘方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資格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學校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回復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后續環節。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考核前開展,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要求》(附件7),持相關材料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考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核者,取消考核資格。
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在資格復審時向我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8)。未按規定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對報考條件的資格審查貫穿公招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或聘用資格。
六、考核
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通知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攜帶身份證等證件前往參加考核。考核包括心理測試和面試,各崗位具體考核方式詳見附件1。
(一)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在資格復審后進行,針對進入專業面試環節人員開展,采取現場測試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面試。
1.專業面試。
(1)農業科研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