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推進人才強區戰略實施,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和戶籍在開州區的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52名,其中:面向社會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2名、面向開州戶籍的高校貧困畢業生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面向社會招聘其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