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規范用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81名,其中:貧困生崗位1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等要求詳見《奉節縣2019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附件2)。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思想道德素質;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且符合《一覽表》中的年齡要求(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具備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a14、a15、a21崗位的考生,限奉節縣戶籍(含原戶口在奉節縣,但因高考升學將戶口遷至高校的貧困大學畢業生),且截止報名前一日仍屬于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城鄉低保家庭、城鎮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三)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程序
(一)承諾誠信報考。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時只審核照片,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仔細核對自己所學專業,必須與《一覽表》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才能報考,要準確選報符合自己條件和專業要求的崗位。如報考人員認為所學專業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但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專業),需由報考人員向招聘機關(單位)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經招聘機關(單位)審核同意,并報奉節縣人力社保局備案后,方可報名,否則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二)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9年7月16日8:30至2019年7月18日17:30期間登錄奉節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qfj.gov.cn/zwgk/690,下同)的“公示公開”欄,進入“奉節縣公開招聘報名入口”,提交報考申請(報名系統要求填寫的“報考崗位”欄,均填寫附件1中的“崗位代碼”)。報考人員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信息表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三)照片審核。本次網上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報名通過僅指照片審核符合要求,若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的,可在2019年7月19日12: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