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說明,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方式詳見附件,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資格。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公開招聘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公開考核招聘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六、體檢、選崗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上述兩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人社局同意后組織加試,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組織實施,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參照《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江津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無正當理由未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選崗
報考10-11號、17-19號、23-30號崗位的考生確定為體檢人選后,根據各自報考的崗位,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招聘單位。若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上述確定體檢人員的辦法辦理。
(三)考察
江津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工作、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等進行復查,并做出考察結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選崗資格,其缺額在選崗后統一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選崗結束3個工作日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指標,不再進行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通知、體檢通知、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重慶市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在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其他
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47272805、023-47522709。
本簡章由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原標題:江津區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