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江津事業單位二季度考核招聘緊缺高層次人才53人。更多招考資訊,備考干貨,筆試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今日招聘網教育獲取。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備案號:KHZP2023012JJ),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3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市內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經歷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教師”等被招募到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認定可結合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證明、銀行卡工資流水等憑據。
(四)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4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1.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面試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其中境內高校2023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境外高校2023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所學專業、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且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等證書均須在報名前取得(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要求),其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須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3.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應聘人員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六)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所指2023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本次考核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5日-5月9日(當日9:00-12:00,14:00-16:00)
2.報名地點:重慶市江津區幾江街道大有正街1號江津區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204室。
3.報名材料:①《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③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屬2023屆高校畢業生可提供由學校出具的《在校生學籍證明》或《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留學回國人員可提供國內正規翻譯機構或公證機構出具的入學證明、所學專業及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的翻譯材料,并最遲不得超過2023年7月31日向招聘方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關認證材料);④招聘崗位要求的職(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后,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5.應聘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時主動向招聘方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本次招聘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的資格。
6.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報考資格的相符性。資格審查合格者,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原件等前往參加考試考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五、考試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凡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數之比達到8:1的,應對此崗位報考人員進行公共科目筆試;未達到8:1的,直接進入面試。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包含《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兩科。筆試大綱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公共科目筆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
2.筆試崗位及筆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通知。
3.筆試人員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應筆試而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按“總成績計算規則”折算后的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3)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江津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4)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名單等事項將在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