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備案號:KHZP2022033QJ),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99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經歷。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教師”等被招募到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認定可結合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證明、銀行卡工資流水等憑據。
(四)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24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6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人員畢業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名稱應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專業資格審核時應對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最新專業目錄、高等職業教育最新專業目錄以及《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證(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專業名稱與上述目錄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依據其他佐證材料認定后,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報考人員,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崗位一覽表》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須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學科出具相應證明。
(六)特別說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職員9級以上,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
對2021年、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按“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名應聘相應崗位,如被用人單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師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地點等有相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告公示”欄(http://www.cqqj.gov.cn/)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郵箱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25日9:30—2022年8月29日17:00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投遞附件1中相應招聘單位明確的電子郵箱報名。
2.報考人員請將報名所需材料(附件6)進行掃描后以pdf的形式投遞到相應報考單位聯系人的電子郵箱,資格初審情況于報名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告知考生。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一經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各崗位報名人數一覽表在報名截止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告公示”欄公布。
3.現場資格審查。報名初審通過人員須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網“公告公示”欄通知。現場資格審查必須本人到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資格復審。資格審查人員須佩戴口罩和接受體溫檢測,并出示健康碼和行程碼,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供資格審查資料(詳見附件6),接受現場資格審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后續考試(考核)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考試(考核)資格。
報考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4.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凡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數之比達到8:1的,應對此崗位報考人員進行筆試;未達到8:1的,直接進入面試。
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是否進行筆試等事宜將通過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告公示”欄公布。
參加事業單位考試考核,應認真閱讀《疫情防控須知》(附件7),自覺配合考務機構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報名網站、招聘單位考試現場等公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執行。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包含《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兩科,采用閉卷筆答方式。筆試大綱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附件8),各崗位筆試內容詳見《綦江區事業單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在筆試中缺考或違紀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2:1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按“總成績計算規則”折算后的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3)若因報考人員棄考,面試競爭比例低于2:1的崗位,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