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及人數
(一)教育崗位(43名)
1.我市為涪陵區農村小學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23年應屆畢業全科師范生30名;
2.我市為涪陵區訂單定向培養的2023年應屆畢業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11名;
3.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2023年應屆畢業涪陵籍公費師范生2名。
(二)衛生崗位(2名)
我市為涪陵區鄉鎮衛生院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23年應屆畢業全科醫學生2名。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附件1。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市內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6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面試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考生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專技12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所指2023屆應屆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報名時間
2023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
(二)報名地點
教育崗位:涪陵區教委一樓辦事大廳,咨詢電話:023-72880655。
衛生崗位:涪陵區衛生健康委708室,咨詢電話:023-72372513。
(三)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所需材料詳見《現場報名所需材料》(附件3)。現場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報考資格的相符性。資格查審合格者,領取《考試考核通知書》,按《考試考核通知書》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和《考試考核通知書》前往參加考試考核。資格查審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考試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大學期間學業成績結合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一)大學期間學業成績考核
成績計算:以考生學籍檔案中大學期間成績單記載的必修課成績平均分作為學業考核成績。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試考核通知書》。
面試項目為專業面試、綜合面試,各項目分值均為100分,時間均不低于10分鐘。其中,專業面試采取專業知識答辯或試講的方式,主要對考生的專業理論、專業實踐進行測試。教師崗位專業面試采取試講(備課+模擬講課)形式進行,每位考生每一學科備課時間均為20分鐘,試講時間均為10分鐘,其中:特教教師崗位試講學科為生活語文,小學全科教師崗位試講學科為小學語文或小學數學,幼教教師崗位試講學科為幼教;臨床崗位專業面試采取專業知識答辯方式。綜合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對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三)總成績計算規則
總成績=學業考核成績×50% +專業面試成績×30% +綜合面試成績×2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