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縣2020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衛生健康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活動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各位考生:
為保證廣大報考人員的身體健康,順利開展彭水縣2020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活動,根據《重慶市冬春季重大活動疫情防控指南》(渝肺炎組疫發〔2020〕62號)的有關要求,請報考人員通過官方渠道查詢本人所處地區的疫情風險等級,按以下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等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活動。
一、報考人員于參加招聘活動前14天接受相關流行病學史篩查和健康監測,確認無相關流行病學史和發熱、咳嗽、乏力、咽痛、打噴嚏、腹瀉、嘔吐等癥狀。
二、報考人員從國內低風險地區來參加招聘活動的,應出具健康碼綠碼;對于參加招聘活動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報考人員,請按規定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于參加招聘活動前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以及有與確診、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已解除隔離健康觀察的報考人員,請按規定提供14天隔離健康觀察解除證明和7天內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1.境外來渝返渝或活動前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報考人員,尚未解除隔離健康觀察。
2.判定為新冠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尚未解除14天隔離醫學觀察。
3.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但尚在隨訪醫學觀察期內。
4.活動前14天健康監測中曾出現體溫超過37.3℃或有疑似癥狀,到醫院排查,但活動前未排除傳染病或仍存在身體不適癥狀。
四、報考人員應提前做好行程安排,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若報考人員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證明或健康碼綠碼的,或因體溫異常、有干咳、乏力、咽痛、打噴嚏、腹瀉、嘔吐等癥狀,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不能參加招聘活動的,視為放棄本次招聘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疫情防控相關信息,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招聘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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