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2年第三季度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考核招聘10人。更多招考資訊,備考干貨,筆試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今日招聘網教育獲取。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學校概況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學校始建于1951年,1998年舉辦高等職業教育,2001年升格為高等職業院校,2010年建成全國100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建成國家優質高職院校。同年被遴選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2021年入選重慶市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計劃單位。
學校設有智能制造與交通學院、大數據與物聯網學院、土木工程學院、財經與旅游學院、資源與安全學院、測繪地理信息學院、藝術設計工程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通識教育學院、體育與國防教學部、繼續教育學院等11個二級教學院部。
學校開設以裝備制造和電子信息類專業為主體,以測繪地理信息和安全類專業為特色,土木建筑、財經商貿和文化藝術類專業協調發展的“雙主體、雙特色、協調發展”的57個專科(高職)專業。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7000余人,教職工1000余人,其中教授(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80余人(博士生導師1名,碩士生導師10余名),副教授(含高級工程師、高級會計師等)近200人;博士50余人;“雙師雙能”型教師近500人。
學校地處中國西部(重慶)科學城,聶榮臻元帥的故鄉—重慶市江津區,校園占地近1300畝,校舍建筑面積43萬余平方米。交通便利,學校北門緊鄰渝昆高鐵江津北站和重慶市軌道交通5號線濱江新城站。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高層次工作人員10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31日,如“40周歲以下”,指未滿41周歲,在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其中,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歲。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學科(專業)目錄(附件5、6)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7)、《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附件8)、《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附件9)進行。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證明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招聘崗位所明確的條件中,如35周歲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專技10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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