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高新區管委會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簡章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黨建指導員(勞務派遣人員)2名,具體從事非公黨建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三、報考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適應報考崗位要求;
(二)必須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年齡 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三)學歷要求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二年及以上黨務工作經歷者(須提供社保證明,并由工作所在黨組織提供黨務工作經歷證明),學歷可放寬至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身體健康,符合。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共3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報名地點:璧山高新區管委會黨群辦
3、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41555462,13996237976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黨員身份證明材料;④《璧山高新區管委會招聘黨建指導員報名表》;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招聘單位對報名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后,符合條件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二)考核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若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超過10:1,原則上增加筆試環節,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5: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人員在接到面試通知時聲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缺額按筆試成績由下一名進行遞補。
若本次招聘未增加筆試環節,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遇面試成績相同,則組織面試加試。若增設了筆試環節,則根據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遇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遇面試成績相同,則組織面試加試。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區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用人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參加體檢(復檢),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資格。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重點為政治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的,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列為考察對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經研究通過后,按有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按規定執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勞動關系。聘用人員工資為1900元/月,保險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購買。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璧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