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隊伍結構,充實教師隊伍,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25名。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分別見《巫溪縣2019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作風正派;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4.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工作;
5.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即2019年7月11日;“30周歲及以下” 指未滿31歲,即為1988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類推);
6.自愿在招聘區縣學?;蛴變簣@工作5周年以上(不在崗時間需扣減),未滿服務期的,不得交流調動,否則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7.須在報名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
8.符合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10.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資格審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報考者按崗位報考,只能報考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須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考生于2019年7月12—7月13日(上午9:00—12:00時,下午14:30—17:00時)報名,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當場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初定于2019年7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報名。聯系人:劉老師、李老師,咨詢電話:023-51510972、023-51520450。
(二)報名地點: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巫溪縣柏場街道廣場西街67號,巫溪縣人力社保局辦公大樓402)。
(三)報名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明確的“招聘范圍及條件”及各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對照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本人條件的崗位報名。本次招聘實行誠信承諾報考制度,應試人員報考時應在《巫溪縣2019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上簽字。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巫溪縣機關事業單位。